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于2011年8月在南宁成立。协会是经业务主管单位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并在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2014-2015年获“中国小微金融最佳行业服务奖“,2016年获广西壮族自治区”5A级社团组织“称号。
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围绕行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宣传等职能发挥作用,主要但不限于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推进行业自律。
(二)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合法权益。
(三)支持业务主管单位抓好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化建设。
(四)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现场监管,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日常监管提供支持。
(五)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做好行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
(六)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
(七)组织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各类交流活动。
(八)加强与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开展业务合作,推动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
(九)开辟对外宣传窗口,普及金融知识,坚持正面宣传,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十)承办业务主管单位等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交办、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