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贵港市和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变更的函
桂金监贰函〔2023〕92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3-10

贵港市和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贵港市和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章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请示》(贵和田司报〔2023〕00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免去邓锡凤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职务,核准许诚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二、及时修改公司章程。你公司要做好就此次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工作。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人员信息。

特此批复。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