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宁市国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事项备案通知书
桂金监贰函〔2022〕253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1-04

南宁市国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国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地址予以审核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营业地址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1号楼三十五层3521、3522、3523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六层616号”。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