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国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地址予以审核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营业地址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1号楼三十五层3521、3522、3523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六层616号”。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