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宁市新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变更事项备案通知书
桂金监贰函〔2022〕245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2-12-30

南宁市新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新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免去李志辉、李柏林、黄雁飞、朱万华董事职务;监事变更。免去李明、梁楚楚、罗玉萍监事职务,核准蒙裕谐监事任职资格。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人员信息。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