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恒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大化瑶族自治县恒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会及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恒金司报〔2022〕04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变更董事。免去韦元周董事职务,核准马宁董事任职资格;免去邓安强、韦迎、罗宏光、韦宇监事职务;变更总经理。免去黄旭总经理职务,核准邓安强总经理任职资格;免去韦元周副总经理职务。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从业人员信息。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