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宁市新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总经理变更事项备案通知书
桂金监贰函〔2022〕226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2-12-13

南宁市新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新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新增总经理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公司名称由“南宁市新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宁市新长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新增总经理,核准何翠玲总经理任职资格。

三、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名称、人员信息。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