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领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人民银行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重点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以改革的办法推动实际贷款利率明显下行。完善中央银行政策利率,培育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化利率体系。同时,坚持以自然利率为锚实施跨周期利率调控,发挥市场在利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利率环境。
一、推动贷款和存款利率进一步市场化
(一)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2019年8月,人民银行推动改革完善LPR报价形成机制。改革后的LPR由报价行根据对最优质客户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在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的基础上市场化报价形成。目前,LPR已经成为银行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金融机构绝大部分贷款已参考LPR定价。LPR由银行报价形成,可更为充分地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市场化程度更高,在市场利率整体下行的背景下,有利于促进降低实际贷款利率。LPR改革以来,企业贷款利率从2019年7月的5.32%降至2022年8月的4.05%,创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
(二)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2021年6月,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形成方式,由存款基准利率浮动倍数形成改为加点确定,消除了存款利率上限的杠杆效应,优化了定期存款利率期限结构。2022年4月,推动自律机制成员银行参考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代表的债券市场利率和以1年期LPR为代表的贷款市场利率,合理调整存款利率水平。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机制的逐步健全,2022年9月中旬,国有商业银行主动下调了存款利率,带动其他银行跟随调整,其中很多银行还自2015年10月以来首次调整了存款挂牌利率。这是银行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稳定负债成本的主动行为,显示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二、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
(一)持续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坚持每日以7天期逆回购为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每月月中开展MLF操作,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透明度、规则性和可预期性,向市场连续释放短期和中期政策利率信号。健全利率走廊机制,实现常备借贷便利(SLF)全流程电子化,发挥SLF利率作为利率走廊上限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作为利率走廊下限的作用。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为短期政策利率和以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为中期政策利率、利率走廊机制有效运行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
(二)建设较为完整的市场化利率体系和利率传导机制。经过近30年来持续推进,我国的市场化利率体系不断建设完善,培育了以质押式回购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等为代表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趋于成熟,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也日益增强。在此情况下,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释放政策利率调控信号,在利率走廊的辅助下,引导市场基准利率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并通过银行体系最终传导至贷款和存款利率,形成市场化的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调节资金供求和资源配置,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三、以自然利率为锚实施跨周期利率调控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是重要的宏观经济变量,决定着资金的流向,对宏观经济均衡和资源配置有重要导向意义。理论上,自然利率是宏观经济总供求达到均衡时的真实利率水平。中长期看,宏观意义上的真实利率水平应与自然利率基本匹配。实践中一般采用“黄金法则”来衡量合理的利率水平,即经通胀调整后的真实利率r应与实际经济增长率g大体相等。若真实利率持续高于潜在增速,会导致社会融资成本高企,企业经营困难,不利于经济发展。真实利率低于潜在经济增速,有利于债务可持续,可以给政府一些额外的政策空间。但如果真实利率持续明显低于潜在经济增速,会扭曲金融资源配置,带来过度投资、产能过剩、通货膨胀、资产价格泡沫、资金空转等问题,难以长期持续。我国货币政策始终坚持以我为主,以静制动,引导市场利率水平稳中有降,效果较好。目前我国定期存款利率约为1%至2%,贷款利率约为4%至5%,真实利率略低于潜在实际经济增速,处于较为合理水平,是留有空间的最优策略。当前我国的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国际收支平衡等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均运行在合理区间,从实际效果上也充分验证了我国当前的利率水平总体上处于合理区间。
四、坚持发挥市场在利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
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发挥市场在利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贷款方面,人民银行充分尊重商业银行对贷款利率的定价权和利率的浮动权,由银行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风险、贷款期限等因素与其协商确定贷款利率。目前我国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已经比较高,贷款差异化定价已经比较普遍。对小微企业来说,由于风险溢价以及信贷管理成本较高,按照商业原则定价,贷款利率一般会高于大企业,这有利于激发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人民银行积极推动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要求贷款产品以统一的计算方法标示贷款年化利率,给借款人展示明确的、可比的借贷成本,使贷款利率更加公开透明,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增强贷款市场竞争性。存款方面,人民银行亦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商业银行自主定价。随着存款利率由行政管制走向市场化,存款产品也由单一化走向差异化。在传统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基础上,银行根据存款人类型、期限、金额等要素,开发出不同的存款产品,例如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满足不同客户需要,不同银行、不同产品、不同期限的存款利率定价有所不同。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利率自律机制密切监测存款利率定价情况,通过行业自律督促银行规范定价行为,防范个别银行因盲目追求规模或为填补流动性缺口而高息揽存等非理性竞争行为,取得了较好效果。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释放LPR改革效能,加强存款利率监管,充分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要作用,推动提升利率市场化程度,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优化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发挥好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