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南宁市融易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变更的批复
桂金监贰函〔2022〕116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2-08-18

南宁市融易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融易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请示》(融易司报〔2022〕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公司章程指引》(桂金办发〔2014〕32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八章第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修改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南宁市金融办备案。

特此批复。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