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贵港市龙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变更的批复
桂金监贰函〔2022〕27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2-03-23

贵港市龙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贵港市龙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请示》(龙汇公司报〔2022〕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引》(桂金办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具体内容如下:

一、免去陈麦艺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职务,核准黄俊杰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任职资格。

二、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三、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从业人员信息。

特此批复。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