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桂林市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变更的批复
桂金监贰函〔2022〕20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2-03-23

桂林市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桂林市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经理、监事的请示》(桂林市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报〔2021〕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引》(桂金办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总经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免去林三友总经理职务,核准刘明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三、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从业人员信息。

 

特此批复。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