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柳州市瑞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变更的批复
桂金监贰函〔2021〕249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2-01-11

柳州市瑞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柳州市瑞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请示》(瑞拓司报〔2021〕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公司章程指引》(桂金办发〔2014〕32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为:原章程第四章“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股东任命”修改为“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3人,由股东任命”;原章程第七条后增加第八条、第九条党建相关工作内容。

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柳州市财政局备案。

特此批复。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