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请示》(北投小贷〔2021〕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引》(桂金办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潘晓斌变更为吴桂兴。
二、同意你公司免去潘晓斌南宁市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核准吴桂兴南宁市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免去潘晓斌南宁市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核准钟巧南宁市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三、同意你公司就此次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四、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改有关从业人员信息。
特此批复。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