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南宁市瑞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桂金监贰函〔2021〕201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
作者:
时间:2022-03-17

南宁市瑞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股权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变更指引(修订版)》(桂金监贰〔20196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股权变更。同意黄嘉文将所持10%股权转让给曾之金;马振华将所持10%股权转让给钟伟平;余锶敏将所持10%股权转让给钟黛雪;王伟将所持10%股权转让给钟景行;朱伟峰和徐坤扬将各自所持5%股权转让给钟春玲。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广西珠晖贸易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占股40%;叶富洁、曾之金、钟伟平、钟黛雪、钟景行、钟春玲各出资200万元,各占股10%

二、同意你公司就此次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改公司有关股权结构信息。

特此批复。  

20211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