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同意贺州市丰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桂金监贰函〔2021〕189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
作者:
时间:2022-03-17

贺州市丰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股权变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发现拟受让方贺州市郁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上一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达86.51%。此指标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第十五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变更指引》(桂金监贰〔20196号)第三条有关受让股东条件“资产负债低于70%”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不同意本次贺州市丰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申请。

特此批复。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