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南宁市茂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变更的批复
桂金监贰函〔2021〕186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
作者:
时间:2021-12-03

南宁市茂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章程变更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公司章程指引》(桂金办发〔201432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为:第四章第九条、第五章第十条股东名称中“杨康”变更为“杨馥诚”。

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南宁市金融办备案。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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