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宁市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桂金监贰函〔2021〕87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
作者:
时间:2021-08-06

南宁市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股权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变更指引(修订版)》(桂金监贰〔2019〕6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股权变更。同意林颖华、彭春发、彭春盛、刘文荣分别将所持6.977%股权转让给南宁市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南宁市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4244.5044万元,持股49.356%;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611.4633万元,持股18.738%;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74.3088万元,持股11.329%;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869.7235万元,持股10.113%;南宁市工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出资360万元,持股4.186%;郭永康、李荔绍各出资270万元,各持股3.139%。

二、同意你公司就此次变更事项及股东证件号码变更修改公司章程。

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改公司有关股权结构信息。

特此批复。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