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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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南宁市融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变更的批复(桂金管复〔2026〕31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作者:
时间:2026-07-10

南宁市融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变更。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由邓露晶变更为陈强。

二、请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