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强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经营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强盛公司报〔2026〕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你公司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营业地址由“南宁市青秀区中越路7号金旺角·CASA国际公馆A栋1115号”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399号南宁龙光国际大厦B塔4层商业南面4003单元A03号”。
二、请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行业监管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