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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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东兴市柯立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章程、法定 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函(桂金管函〔2026〕151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作者:
时间:2026-03-02

东兴市柯立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东兴市柯立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章程、法定代表人审批事项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东兴柯立德司报〔2026〕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股权、法定代表人、章程,对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予以备案。具体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黄生财、柳立华、林有辉、杨章锦、方群先、叶子贤、何海将各自所持10%(40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东兴市东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林波兴、何司映将各自所持5%(20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东兴市东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为:东兴市东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股100%;同意你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详见附件);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何海变更为何友澜。

二、备案事项。取消董事会,设一名董事,由何友澜担任,免去何海、张观生、叶子贤董事职务;取消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兰珍担任,免去林波兴、文树泰、方彰嫦监事职务;总经理由何海变更为何友澜;林秀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行业监管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