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柯立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东兴市柯立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章程、法定代表人审批事项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东兴柯立德司报〔2026〕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股权、法定代表人、章程,对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予以备案。具体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黄生财、柳立华、林有辉、杨章锦、方群先、叶子贤、何海将各自所持10%(40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东兴市东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林波兴、何司映将各自所持5%(20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东兴市东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为:东兴市东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股100%;同意你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详见附件);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何海变更为何友澜。
二、备案事项。取消董事会,设一名董事,由何友澜担任,免去何海、张观生、叶子贤董事职务;取消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兰珍担任,免去林波兴、文树泰、方彰嫦监事职务;总经理由何海变更为何友澜;林秀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行业监管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