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桂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防城港市桂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规定,予以备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营业地址由“防城港市港口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二期1层E9-10号商铺”变更为“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396号桂海世贸广场9号楼3层东侧”。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