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和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北海市和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形式和名称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和安小贷司报〔2025〕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你公司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组织形式变更,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名称变更,由“北海市和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海市和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四、自市场监管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