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嘉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嘉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规定,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营业地址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中心G1栋十七层1711号”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2号楼十九层1906号办公室”。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