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协会职能,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章程》和《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请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缴纳2021年度会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25000元/年;
理事单位15000元/年;
普通会员单位、监事单位10000元/年。
二、缴费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以银行转帐方式,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会费缴纳工作。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账 号:20005101040079890
汇款用途:请注明“2021年度会费”
三、没有缴纳往年会费的单位,请与2021年度会费一并汇到协会账户。
四、票据证书
协会在收到会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缴费单位开具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以及邮寄会员证书。
附件:1.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会员单位名单
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2021年3月29日
文件下载:1.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