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长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新长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变更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和总经理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免去何翠玲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职务,核准何柳萱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二、备案事项。董事变更,由何翠玲变更为何柳萱;总经理变更,由何翠玲变更为何柳萱。
三、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四、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