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厚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厚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请示》(厚泽司报〔2024〕0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公司营业地址由“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2号香榭里花园枫丹丽舍4栋1单元405号房”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宏达路4号宿舍楼1单元201号房”。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