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承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承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承聚司报〔2024〕0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你公司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财务负责人变更,由阙华变更为陈永华。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人员信息。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