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玉林市金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住所变更事项的批复
桂金管复〔2024〕64号
来源: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11-12

玉林市金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玉林市金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章程和住所变更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住所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免去梁妮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职务,核准吴京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二、备案事项。撤销董事会,免去莫立水、钟彩董事职务,设董事1名,由吴京承担任;监事变更,由梁清变更为杨姗姗;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经理由梁妮变更为吴京承,财务负责人由钟彩变更为莫怡欣;营业地址变更,由“玉林市江滨东路8号”变更为“玉林市海达开发区七区5幢11号”。

三、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四、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