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金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玉林市金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章程和住所变更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住所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免去梁妮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职务,核准吴京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二、备案事项。撤销董事会,免去莫立水、钟彩董事职务,设董事1名,由吴京承担任;监事变更,由梁清变更为杨姗姗;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经理由梁妮变更为吴京承,财务负责人由钟彩变更为莫怡欣;营业地址变更,由“玉林市江滨东路8号”变更为“玉林市海达开发区七区5幢11号”。
三、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四、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