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三月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三月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和住所的请示》(三月花司报〔2024〕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和住所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免去郑良标法定代表人职务,核准郭茜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二、备案事项。名称变更,由“南宁市三月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为“南宁市支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50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106号”。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