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正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贺州市正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变更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和总经理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免去黄春梅法定代表人职务,核准梁惠惠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二、备案事项。董事和总经理由黄春梅变更为梁惠惠。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市场监管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