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解读——公司法定代表人
来源:南京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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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已于71日正式施行。《公司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确定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任与辞任制度,明确辞任后新法定代表人选任时限,厘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法律效力归属。


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有区别吗?

有区别。法人是组织,而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为法人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是代理人,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授权其办理某个或者某些事项的代理人。例如:甲与乙二人投资的一家公司A,由乙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A公司委托小张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业务,A公司为法人,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小张为A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扩大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范围,不再仅限于公司董事长、经理和一人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拓展至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既可以是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也可以是兼任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但不可以是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

 

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更换?

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一个身份,而非独立职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章程应当明确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和变更办法,章程规定公司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的,经理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明确其是由股东会选举(一人公司股东委派)产生,还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可以通过修改章程调整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例如: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修改为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15岁的未成年人担任吗?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15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不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职权?公司章程可以限制其职权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专属职权有:公司内部的出资证明书、纸质股票的签署,司法文书、行政申请文书的签署,公司财务资助、捐赠和重大交易协议的签署等。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因此公司章程可以限制其职权,但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要承担责任吗?

要承担。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