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藤县宝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桂金管复〔2024〕38号
来源: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07-08

藤县宝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藤县宝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事项的请示》(宝融司报〔2024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股权。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明确公司新的股权结构。刘文琪所持10.00%股权(100.00万元)转让给贵兴金属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贵兴金属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出资440.00万元,持股44.00%;李井霞、温艳婷各出资80.00万元,各持股8.00%;洪玲君、刘聪敏、陈幼妹、洪靖琳各出资100.00万元,各持股10.00%。。

二、及时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三、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登录更改信息。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股权结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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