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应知应会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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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24

党的十九大提出民族团结进步方向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宪法》对我国多民族基本国情的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13个方面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

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56个民族:中国共有民族56个,即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畲、高山、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锡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尔、独龙、鄂伦春、赫哲、门巴、珞巴和基诺族。其中,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其他55个民族人口相对较少,习惯上称为“少数民族”。

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的特点:大散居、小聚居、各民族相互之间交错居住。

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历史演进的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两者辩证统一。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坚持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的内容。

民族平等: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民族团结: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目前,全国建有 5 个自治区、30 个自治州、120 个自治县(旗)。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两个结合”: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做到坚持“两个结合”,核心要义是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放在第一位,将其视为民族区域自治实行的初衷、坚持的依据、完善的目标。

民族乡:民族乡是在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补充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简称“两个共同”。

“三个离不开”的内容: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五个认同”的内容: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六个相互”的内容: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民族地区好干部要做到“三个特别”: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两个主义”: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

各民族“三和”: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各民族“三交”: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相互嵌入”就是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

党和国家对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的基本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各民族群众为主体,通过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综合举措,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性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过程。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族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高,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总目标: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理念: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

总要求: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

根本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根本途径: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