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柳城县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桂金管复〔2024〕31号
来源: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06-25

柳城县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柳城县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同盛司报〔2024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增资扩股。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明确公司新的股权结构。增资扩股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由原法人股东柳州市万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为:柳州市万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118万元,占比55.90%;李泽航、李燕生、唐玲各出资294万元,各占比14.70%

二、修改公司章程。同意依据以上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三、换发经营许可证。增资扩股完成后,须凭验资报告原件及经营许可证原件到我局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换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备案。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备案。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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