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港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岑溪市港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形式、公司名称、董事长、董事、监事及章程变更事项的请示》(港湾小贷司报〔2024〕0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董事长;董事、监事、组织形式和名称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免去刘春江董事长职务,核准刘春江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二、备案事项。撤销董事会,免去刘伟、刘春枫、刘玉琨董事职务;撤销监事会,免去庄建彪监事职务;组织形式变更,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变更,由“岑溪市港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岑溪市港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市场监管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