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岑溪市港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组织形式和名称变更事项的批复
桂金管复〔2024〕24号
来源: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06-04

岑溪市港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岑溪市港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形式、公司名称、董事长、董事、监事及章程变更事项的请示》(港湾小贷司报〔20240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董事长;董事、监事、组织形式和名称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免去刘春江董事长职务,核准刘春江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二、备案事项。撤销董事会,免去刘伟、刘春枫、刘玉琨董事职务;撤销监事会,免去庄建彪监事职务;组织形式变更,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变更,由“岑溪市港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岑溪市港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市场监管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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