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贺州市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变更事项的批复
桂金管复〔2024〕28号
来源: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06-06

贺州市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贺州市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变更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贺城投贷报〔20244号)、《贺州市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予以备案的请示》(贺城投贷报〔20245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免去李罗清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职务,核准罗海兰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二、备案事项。总经理变更,由李罗清变更为罗海兰;新增副总经理1名,由黄欢担任。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市场监管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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