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富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富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请示》(富峰司报〔2024〕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同意免去吴敏坤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职务,核准徐梓平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二、总经理变更备案,由吴敏坤变更为徐梓平。
三、新增副总经理1名,由吴敏坤担任。
四、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自市场监管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