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名扬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名扬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南名扬小贷司报〔2024〕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公司营业地址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17号南宁世茂国际中心南地块一期1号办公楼二十三层2315号房”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庆歌路20号富雅·国际商务大厦B栋七层710号办公”。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