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汇龙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备案的函
桂金监贰函〔2024〕24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4-02-04

南宁市汇龙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汇龙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邕汇龙湾司报〔2024〕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公司营业地址由“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三十八层3801、3829号办公室”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92号鑫隆国际商业中心2号楼916号房”。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