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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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01


1月30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王陆进,党委委员、副局长肖远企、丛林、付万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金融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服从中央金融委统筹指挥,沉着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各项部署,举办系统专题研讨班,出台25项配套制度文件。二是稳妥周密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科学制定总局“三定”规定,顺利完成总局和省市派出机构挂牌,机关内设司局调整和干部调配平稳落地。三是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步伐加快,农信社改革有序推进。一批高风险机构得到稳妥处置,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取得新的成效。四是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高技术产业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快速增长,京津冀等地洪涝灾害和重大事故保险赔付实现快赔预赔、应赔尽赔。五是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年出台6部规章、18项规范性文件,加快完善监管大数据平台,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统筹职责。六是深入推进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扎实做好常态化长效化巡视整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金融监管总局全面履职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全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年度重点任务目标,以责任定目标、以目标抓考核、以考核促落实。一是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把握好时度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落实机构、股东、高管、监管、属地、行业六方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积极稳妥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督促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落实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要求。配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债务重组、置换。三是坚决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严把准入关口、严密风险监测、严肃早期干预纠正。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四是跨前一步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和重点任务协同,切实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五是着力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抓早抓小,保持高压震慑,加快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六是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切实提升行业发展可持续性。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助力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推动实现“机构不做假、股东守规矩、高管知敬畏、员工有操守、公众识风险”。七是精准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做好“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支持扩大有效需求,持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切实提升金融消保工作质效。八是平稳有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加快推动省市“三定”落地,稳步推进县域机构改革,同步建机制、强保障、提效能。


会议强调,要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管党治党的根本职责。要常态长效抓好中央巡视整改,举一反三解决共性问题。要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大力开展监管作风专项整治。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三个过硬”标准,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实施“四新”工程,促进形成奋发有为、实干兴局、争先创优、勇立新功的良好氛围。


中央组织部、中央财办、中央编办、中央金融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研究室等单位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首席会计师,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金融工会负责同志,各总局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