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聚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聚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聚兴小贷〔2024〕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董事变更。由何成杰变更为陆兰勋。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人员信息。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