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南宁市承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桂金监复〔2024〕11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4-01-26

南宁市承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承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请示》(承聚司报〔2023008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股权。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明确公司新的股权结构。唐善武将所持5%股权(200万元)转让给广西德聚鑫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广西恒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持股90%;广西德聚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5%;周世新出资200万元,持股5%

二、及时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三、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登录更改信息。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股权结构信息。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