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变更备案的函
桂金监贰函〔2024〕19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4-01-26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桂金小贷报〔2024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监事变更。由何欣变更为黄昌寿。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人员信息。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