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南宁市金物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变更的批复
桂金监复〔2023〕66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12-06

南宁市金物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金物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变更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金物司报〔2023〕1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免去林少佳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职务,核准黎华清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二、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三、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人员信息。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