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钱塘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钱塘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钱塘小贷司报〔2023〕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2号楼四十三层4310、4311号”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3号楼二十八层2821号”。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