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贺州市正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
桂金监复〔2023〕12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10-26

贺州市正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贺州市正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请示》(贺正小贷报〔2023〕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请做好以下变更工作:

一、明确公司新的注册资本。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至5000万元。减资后公司股权结构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比100%。

二、及时修改公司章程。根据此次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工作。

三、换发经营许可证。完成减资工作后,须凭减资完成报告,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换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登录更改信息。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备案。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