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藤县宝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变更的函
桂金监贰函〔2023〕201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8-22

藤县宝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藤县宝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章程的请示》(藤县司报〔2023〕1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免去杨永玲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职务,核准洪江鹏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二、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人员信息。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