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源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新源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备案的请示》(南新小贷司〔2023〕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营业地址由“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9号天健·国际公馆A座1104”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1号昌泰东盟园SOHO公寓1号楼二十一层2118号房”。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