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宁市鹏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事项备案的通知书
桂金监贰函〔2023〕156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6-12

南宁市鹏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鹏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营业地址由“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7号春晖花园A区办公楼909号”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飞云路9号瀚德大厦五楼5013号房”。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