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河池市铠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函
桂金监贰函〔2023〕154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6-12

河池市铠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河池市铠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事项的请示》(铠丰司报〔2023〕6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股权。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明确公司新的股权结构。原股东广西腾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广西腾兴投资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4%)、甘超峰(持股10%)、韦建池(持股10%)、韦宏希(持股10%)、韦玉软(持股10%)全部退出,吸纳1名新法人股东上海晖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上海晖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股100%。

二、及时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三、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登录更改信息。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股权结构信息。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