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河池市铠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变更的函
桂金监贰函〔2023〕129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5-11

河池市铠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河池市铠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事项的请示》(铠丰司报〔2023〕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免去甘华松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职务,核准吴海平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二、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人员信息。

特此批复。




2023年4月28日